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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保滞纳金怎么算

2017-06-25 08:00:02 无忧保
问:北京社保滞纳金怎么算?  答:从2011年9月1日起,用人单位如果欠缴社会保险费将根据其欠缴金额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计算公式:滞纳金=欠缴金额乘以万分之五乘以欠缴天数  欠缴天数计算:  由于北京采用当月申报,次月收缴的征缴模式,欠缴起始之日的计算应为收款月的次月1日。如果用人单位欠缴了今年7月的社会保险费,而7月社会保险费的正常收款月应为8月,所以欠缴的起始之日以9月1日为界,自欠缴之日起至申报补缴成功的前一日止。  对于用人单位补缴2011年6月之前的社会保险费,暂不加收滞纳金。  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北京社保专题】  北京社会保障卡服务平台:http://www.bjrbj.gov.cn/cardbiz/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bjrbj.gov.cn/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博:http://weibo.com/u/2417129071  北京大兴区社保中心官方微信:大兴社保  北京社区居家养老官方微信号:beijingjujiayangl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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