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关于采集参保职工手机号的时间及方式


北京社保关于采集参保职工手机号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 为了维护参保职工的个人权益、提高社会保险基础信息的准确性,对于参保职工尚未采集手机号的,各用人单位须在2016年5月31日前采集上述信息并通过各种方式(网上申报或企业版)报送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逾期仍未提交或未及时更新的可能会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 北京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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