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2012年最新养老保险死亡待遇申报流程

2017-06-27 08:00:02 无忧保
[导读]:(一)有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死亡后,由单位办理人凭退休人员死亡证明、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终止缴纳医保费的证明材料,到社保部门养老待遇业务窗申报。经核定后,办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待遇计发表以及单位按养老待遇业务窗核定的待遇金额开具的“收款收据”,到基金管理业务窗办理转账。  (一)有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死亡后,由单位办理人凭退休人员死亡证明、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终止缴纳医保费的证明材料,到社保部门养老待遇业务窗申报。经核定后,办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待遇计发表以及单位按养老待遇业务窗核定的待遇金额开具的“收款收据”,到基金管理业务窗办理转账。  (二)无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死亡后,由亲属持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死者关系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申请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供养直系亲属,还需提供与死者的劳保关系登记表或相关资料),到社保部门养老待遇业务窗申报。经核定后,办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待遇计发表,到基金管理业务窗签领支票。  (三)在职缴费期间死亡的职工,由单位或家属凭死亡证明、就业失业手册,以及单位向地税部门申报减册的《社会保险费变动申报表》,到社保部门养老待遇业务窗申报。支取待遇办法同上第(二)或(三)点。

标签:   流程待遇保险养老养老保险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