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补缴滞纳金怎么算?社保补缴滞纳金是多少呢?下面由南方财富小编为您介绍。
国家规定,自 2011 年 7 月 1 日起,对用人单位新发生欠缴的社保费,自欠缴之日起至用人单位申报补缴成功的前一日止,根据其欠缴金额分险种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换算成公式就是:滞纳金 = 每月应缴社会保险费 * 欠缴天数 * 万分之五。按理说万分之五也收不了几个钱,但关键是抗不住每天都收,就像滚雪球似的越滚越大。
举个栗子,假如大白话要补缴 4 年的养老保险,总计为 34190 元,除此之外还有利息 2559 元,滞纳金 28224 元,总计利息和滞纳金有 31058 元,这样一看,滞纳金都要超过补缴的钱数了!
不过,大家也不要觉得滞纳金收的有点凶猛,在实际执行中,一般征收滞纳金是针对参保单位未按时缴费或针对个体参保人员的。如果没有按时缴费,应该在当年的 3 月 31 日前,到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前一年欠费的补缴手续,如果个人参保人跨年度欠费,就必须要补缴滞纳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