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 |
设定依据 |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发〔2013〕8号) |
申请条件 | (一)单位范围。指全省境内各级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是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发〔2013〕8号)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改革后的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对于目前划为生产经营类,但尚未转企改制到位的事业单位,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后,按有关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范围。 (二)人员范围。指上述单位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规定确定的编制内工作人员。 编制外人员应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编制管理不规范的单位,先按照有关规定清理规范,待明确工作人员身份后再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 |
办理材料 |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以下简称《待遇申领表);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退休人员异动申报表》(以下简称《退休异动表》); (3)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4)按现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的退休相关材料; (5)参保人员人事档案; (6)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提供领取养老金的存折或者银行卡复印件。 |
办理流程 | |
办理地点 | 娄底市娄星区湘中大道290号娄底市审计局6楼601室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受理期限 | 即时办结 |
联系电话 | 0738-8262130 |
表格下载 |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退休人员异动申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