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领办理指南
事项 名称 |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
服管 对象 | 就业困难人员 |
办理 依据 | 遂人社发[2012]53号 |
受理 单位 | 户籍所在地县(区)就业局、园区劳动与民政事务局 |
办理 地点 | 户籍所在地县(区)就业局、园区劳动与民政事务局 |
基本 流程 | 第一步:申请享受社保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填写《遂宁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审批表》; 第二步:社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应对申请享受社保补贴人员的情况逐一核查,并出具至少有两名社区工作者核实后并签名的灵活就业证明,同时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在本社区进行公示; 第三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街道(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复审; 第四步:街道(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复审后,上报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就业服务管理机构; 第五步:县级以上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核实后,每月集中报送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第六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第七步:财政部门复核无误后将复核结果反馈同级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并将社保补贴资金划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资金专户;第八步:县级以上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将补贴资金支付给申请者本人(划入灵活就业人员在银行开设的帐户)。并将就业和享受就业扶持政策情况录入就业信息系统,记入《就业失业登记证》。 |
申请 材料 | 本人《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已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且年检合格)、《遂宁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审批表》本人《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手册》和社会保险费缴费凭据原件及复印件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指定开户银行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
收费 依据 及标准 | 无收费 |
办理 时限 | |
咨询 方式 | 咨询电话:2237166,现场咨询:各级就业服务部门 |
监督 投诉 方式 | 举报电话:58631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