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湛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特定病种 |
设定依据 | 《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有关问题的 通知》(湛人社[2015]107号) |
申请条件 | 符合27个病种且近两年入院的参保职工 |
办理材料 | 1、门诊特定病种申请表;2、身份证复印件 2、近期住院病历(两年内的住院病历,需加盖医院公章); 3、申请恶性肿瘤放、化疗治疗的需提供医院开具的近期(即一个月内)门诊放、化疗的疾病证明书。 |
办理流程 | (1)填写申请表:参保人可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二类以上定点医院领取《湛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申请表》,也可在社保网(www.gdzjsi.gov.cn)下载。 (2)申请:市区参保人到市社保局申请,五县参保人到各县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3)审核,统一交由市社保局聘请专家对病历进行审批。 (4)办理手册:经录入社保信息系统后,符合门诊特定病种条件的参保人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湛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病种手册》,自生效之日起,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
办理时间 | 门诊特定病种的申请时间为每年5月、11月份(正常工作日)。恶性肿瘤放、化疗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肾衰竭透析治疗病种全年正常工作日均可申请。 |
办理地点 | 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31号市社保局2楼职工医保科 |
联系电话 | 市社保局 3619263 霞山社保局 2717607 开发区社保局 3616077 赤坎社保局 8208072 坡头社保局 3952662 麻章社保局 3305568 |
湛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申请办事指南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