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内容 | 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 |
办事法律依据 | |
办事条件 | 按月领取养老金的被保险人(含出境定居人员)必须每年提供生存证明。 |
申请材料 | 有单位依托的离退休人员,由单位统一填报“认证审验表”并加盖公章;无单位依托的离退休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亲临就近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出境定居的离退休人员可邮寄由现居住地公证机构(如各地中国使馆、驻外办事处等)出具的健在证明。 |
办事程序 | 提交资料 — 确认身份 |
办事时间 | 每年4-6月份,即到即办 |
办理地点 | 离退休人员在本市居住就近的社保局待遇核发科(股) |
咨询电话 | 雷州:8812064;吴川:5563468;廉江:6627207;徐闻:4861623;遂溪:7761758;麻章:3305568;坡头:3958308;赤坎:8208071;霞山:2717612;开发区:3622112。 |
湛江市: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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