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内容 | 养老保险金申领 |
办事法律依据 | 《社会保险法》、《广东省养老保险条例》、《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粤府[2006]96号) |
办事条件 |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 |
申请材料 | 1、填写《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本市建行存折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3、申请人个人档案原件,其中需要复印:a、参加工作的第一份登记表(上山下乡登记表、招工表、入伍登记表);b、93年套改工资审批表;c、97年前有工作单位变动的需复印商调表或介绍函等调动资料;d、当身份证出生年龄与档案不相符时,需复印档案中与年龄相关的最早记录资料。(无档案者,按实际养老保险缴费情况审核。) 4、提前退休者提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科准予提前退休的批件原件(因病提前退休的需另附劳动能力鉴定表)。 5、50岁退休的女性工人请提供最后一份合同书。 6、失业人员请提供《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或《职工处理审批表》。 7、当地社保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
办事程序 | 申请受理—资格审核—待遇支付 |
办事时间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18号至月底接受申请,次月完成审核并发放待遇。 |
办理地点 | 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县(市、区)社保局待遇核发科(股) |
咨询电话 | 雷州:8812064;吴川:5563468;廉江:6627207;徐闻:4861623;遂溪:7761758;麻章:3305568;坡头:3958308;赤坎:8208071;霞山:2717612;开发区:3622112。 |
湛江市:养老保险金申领办理指南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