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儿童重大疾病申请 |
设定依据 | 《关于开展提高城乡儿童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工作的通知》(湛人社[2014]677号) |
申请条件 | 0-14周岁(含14周岁)参保儿童患有以下病种: (1)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2)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 (3)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 (4)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 (5)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6)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 |
办理材料 | 申请以上6个病种的参保儿童,由其监护人携带相关资料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治疗申请,须提供: (1)《湛江市城乡儿童白血病和先心病治疗审批表》(4份) (2)身份证(户口本) (3)参保凭证(随母享受待遇的婴儿提供母亲身份证及婴儿出生证明) (4)县级及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 注:1、提供病历须是县级及以上医院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2、住院病历的主要诊断、治疗过程和实验室检查报告等相关资料必须与所申请病种相符。 |
办理流程 |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凭以上申请资料,市区参保人到市社保局申请,五县(市)参保人到五县(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填写《审批表》,经参保地社保局和民政局审批(同意申报)后,提交至定点救治医院,由医院进行复诊,并根据最终诊断结果,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儿童安排医治。救治后,对符合《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和白血病诊疗标准与限额结算标准的通知》(粤卫〔2010〕193号)相关规定的医疗费用才能给予报销。 |
办理时间 | 全年均可受理申请(正常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31号市社保局1楼城乡居民医保科 |
联系电话 | 3619035、3630087 |
湛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儿童重大疾病申请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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