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事指南


遵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咨询电话:0851-12329。
三、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四、受理地点及联系电话:各县(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事大厅(详见附件:《遵义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及联系电话一览表》)。
五、设定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2、《遵义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遵住委字[2006]5号);
3、《遵义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操作细则》。
六、申请条件
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有良好信誉及还款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七、申请材料
(一)、购买商品房:提供《遵义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借款申请表》1份(本表为特殊印制,只可在各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或开发商处领取)、购房合同原件1份,现有住房情况声明表1份(或工作所在地房地产登记机关出具的住房登记证明1份)。
《遵义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借款申请表》,包含以下内容:
1、工资收入证明;
2、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复印件;
3、首付款收据复印件(购首套房的最低首付20%,购第二套房的最低首付30%);
4、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5、借款人及其配偶承诺书和授权书;
6、贷款审批意见。
(二)、购二手房:提供《遵义市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表》1份(本表为特殊印制,只可在各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领取)、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1份、现有住房情况声明表1份(或工作所在地房地产登记机关出具的住房登记证明1份)、过户后的房产证复印件1份、评估报告1份、契税发票复印件1份。
《遵义市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表》包含以下内容:
1、工资收入证明;
2、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复印件;
3、首付款原件(购首套房的最低首付20%,购第二套房的最低首付30%);
4、借款人及其配偶承诺和授权书;
5、贷款审批意见。
八、贷款额度
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 ;夫妻只有一方或单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
九、贷款年限
贷款年限最长30年,但还款期限不得超出法定退休年龄。
十、贷款申请时限
1、购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从备案登记之日起1年内;
2、购二手房,先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预审卖方房产证,再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然后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限为过户后3个月之内。
十一、贷款审批时限
符合贷款条件且资料齐全的,贷款审批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不包括在开发商、银行和房管部门办理手续时间)。
十二、贷款办理流程
1、借款人将填好的《遵义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借款申请表》以及相关资料交前台经办人员初审,符合条件的即时将借款人信息录入系统,同时打印受理通知书给借款人.;
2、五个工作日后借款人直接到委托银行签定借款合同;
3、借款人持借款合同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预告登记证或他项权利证;
4、借款人将借款合同、抵押登记证及其复印件交中心拨款人员,拨款人员审核后出具拨款通知书到银行划款。
十三、投诉举报
1、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监督科,电话:0851—28687236;
2、投诉举报方式:书信、来电、来访等;
3、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遇法定假日顺延);
4、注意事项:
(1)投诉人需留实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向投诉人了解情况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2)投诉人在投诉时,需写明投诉事项、发生时间、地点、经过及被投诉人(柜台号),并尽量提供相关事实或证据,最后写明诉求。
附件下载:《遵义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及联系电话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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