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参保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异动审批 |
事项内容 |
离退休人员增加
|
法律依据 |
1、《关于印发衡阳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实行办法的通知》(衡政发[1995]96号)
2、《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办法(试行)通知》(湘政发[1996]3号)
3、《关于转发<关于省直差额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逐步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衡劳社发[2003]16号)
|
条件 |
符合法定退休年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科已审批退休的人员 |
受理时间 |
每月16-31日(节假日除外) |
申请材料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科办理的退休审批表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审批表
养老保险个人手册
职工档案等相关资料 |
申请表格
(下载) |
|
受理机关 |
606室、608室电话:8867064、8867065 |
决定机关 |
603室电话: 8867265 |
办事程序 |
参保单位凭退休审批表→业务科受理、初审→稽核科复审→副处长审批→业务科办结 |
办结时限 |
即时 |
政策说明 |
注:需复印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