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关系市内转入业务办理指南
办理依据 |
《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转移问题的通知》 (劳部发[1996]78号) |
办理条件 |
市直外因调动或二次就业调转职工转移社会保险关系 |
提交材料 |
《日照市就业登记表》或《日照市就业人员就业登记花名册》; 干部身份持《干部行政介绍信》或《干部调配审批表》 |
办事程序 |
1、申请转入。持《日照市就业登记表》或《日照市就业人员就业登记花名册》或干部身份持《干部行政介绍信》或《干部调配审批表》,到社保转移窗口申请转入; 2、审核受理。社保转移窗口审核以上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开具《社会保险关系转移通知书》、发放《统筹范围外转入人员社会保险关系情况表》;接收单位到原社保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手续,领取《社保关系转移单》; 3、接收关系。由接收单位详细填写《统筹范围外转入人员社会保险关系情况表》并加盖公章,持上述资料到社保转移窗口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录入手续。 |
办理时限 |
即时办理 |
办理地点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 社保转移窗口 |
联系电话 |
8866122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