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依据 |
《社会保险法》 |
办理条件 |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且个人缴费 |
提交材料 |
提供死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明。 |
办事程序 |
凭以上材料到3号窗口办理,经后台业务负责人审核后,打印个人缴费清单到机关保险处财务科办理退费手续。 |
办理时限 |
对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 |
办理地点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3号窗口 |
联系电话 |
0633-8866173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