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无工作的男职工生育补助办理指南
办理依据 |
《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意见》(日政字[2008]63号) |
办理条件 |
1、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计划生育 |
提交材料 |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办事程序 |
1、申报。配偶生育后,持相关材料到生育待遇窗口申报生育补助。 |
办理时限 |
即时办理 |
办理地点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 生育待遇窗口 |
联系电话 |
8866125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