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泸州市民须在4月30日前进行社保待遇资格认证

2018-01-23 11:41:29 无忧保

  无忧保社保办理早报:从泸州市社保局了解到,泸州市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已经开始,对逾期未认证人员将从认证结束次月(2018年5月)起暂停待遇发放。

  据了解,泸州市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工亡职工的供养亲属以及领取病残津贴人员须在今年4月30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亲自到社区(乡镇劳动保障所)社保窗口进行认证。

  居住地为市外的,可以在居住地的社区或县级社保局通过“网上协查平台”直接进行认证。如所居住地未开通网上协查认证的,可在泸州市社保局网站下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员领取资格协查表》,到居住地的街道社区(乡镇劳动保障所)或县级社保局进行认证,并将此表寄回养老金发放地社保局。

  泸州市社保局提醒,对逾期未认证人员,泸州市将从认证结束次月(2018年5月)起暂停待遇发放,待本人补办认证手续后的次月再恢复发放,并补发停发期间待遇。

  无忧保采用专业的云+SaaS技术,推出“互联网+个人社保”的个体社保产品。用户只需要关注无忧保微信号,即可在线进行个人社保、公积金缴纳咨询等业务。

  详情请咨询4001118900


标签:   社保待遇泸州社保泸州社保待遇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