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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如何办理社保省内转移

2018-03-14 13:40:54 无忧保

  无忧保社保办理早报:请问我在烟台交了十年社保,后来到了另一单位在青岛又交了五年,我需不需要办省内转移?合并在一个社保帐户?

  烟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对此回复:您好!烟台市社保政策规定,参保人员流动就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凡是男50、女40以前,在新就业地就业参保缴费的,养老保险关系应转移到新就业地。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凡是返回户籍地就业的,不受年龄的限制,养老保险关系应转入到户籍所在地。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组织调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不受年龄及户籍等条件限制,应转入调动单位。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下同)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如还有疑问可咨询我们个人账户科,电话:663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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