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新航物业)员工昨致电晚报:我市最低月工资上调为800元已两个多月了,但他们不仅被莫名其妙换了“东家”,合同未签,工资也被降到了“最低线”以下。
换了新东家 少薪200元
昨天,30位清洁工代表找到了新航物业讨说法。在南方公司从事厂区绿化维护工作的何师傅说,前几年,他的工资标准为每个月550元,加上其他各种补贴,月收入800元左右;上个月,他的收入降到了600元,比此前少了约200元。
据了解,有此遭遇的底层清洁工有近百人。
何师傅说:他们原来的“东家”是南方公司,变成现在的新航物业后,一无劳动合同,二无社保,除去周六、周日,每天工作照样是8小时,但工资却不升反降了,还低于了株洲市最低工资标准。
“外包工”属非全日制用工?
昨日,新航物业总经理黄登明接受采访时说,清洁工们是南方公司以“外包”的形式包给了物业公司,物业公司的工资标准是每月550元,外加百元奖金,至于其他补助,公司不会承担。
黄坦承,清洁工的人事关系已属于新航物业,待遇是低于最低标准规定,不过,“虽然文件有规定,但企业要根据自身效益而定,不可能完全按文件来,只是参照而已。”
黄解释:不签订合同,原因是这些清洁工均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不签劳动合同。但对于“物业公司是如何定义非全日制用工”的质疑,黄经理未作回复。
市劳动保障局工资科解释,非全日制用工是指每个礼拜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但工资水平不低于8元/小时。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称,劳动者待遇与是否“发包”无关,雇佣者不能以各种理由减发工资,也不能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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