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将正式实施。新法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缴纳社保费。同时还规定,违法不签合同单位须付双薪;用人单位不续签到期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合同都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新法对企业经营有多大影响,劳动者又如何看待自己将拥有的福利待遇?
击中中小企业“软肋”
“如果新《劳动法》严格执行,那我们的用工成本将会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水平,企业很可能由于受不了经营成本的大幅上升而倒闭。”无锡世纪风服装公司老板华一平谈到明年即将实行的新法时眉头紧锁。他说,生产的服饰类商品全部出口到日本。公司有100多名员工,仅有30多个买社保。其余都是来自四川、安徽等地的外来工。他和记者算了一笔帐,2003年前劳动力成本占销售收入的6%,2005年就达到8%-9%,今年到了12%,明年估计要到15%。在销售收入不涨的情况下,劳动力成本上涨给企业带来了很大压力。华老板说,今年利润已减少了100万元,因为公司都是“一手单”还好些,一些接“转手单”的就‘摒不牢’了。公司已计划明年减少四五成的订单。据了解,众多中小企业都面临着这家服装企业类似的情况,尤其是用工欠规范的流通服务业和制造业企业。据统计,截至去年,无锡就业总人数达307.9万人,但许多民营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有社保。注定上涨的人力成本使这些面临“查漏补缺”的企业主们大叹经营形势不乐观。
相比于中小型企业的惊慌失措,一些规模较大、用工较规范的企业则表现得较为沉着。无锡村田电子有限公司是一家有3300多名员工的日资大企业,该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钟伟跃介绍,公司原来是严格按照《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的相关要求处理劳资关系,它和《劳动合同法》有许多相似之处。“我担心新法中的无固定期合同条款会在若干年后对大型企业造成麻烦。”钟伟跃说,许多工种需要的是年轻的劳动力。一旦当年的年轻人变成中年人后,就有可能不适合原有的工作岗位。而这些工种又偏偏是企业用工人数最多的工种。不及时补充新人,就会影响生产效率。按照无固定期合同的要求,职工是不能随便辞退的。到时候,企业只能以无法满足生产效率为理由换人。可这个理由不是很充足,赔偿金问题也是将要考虑的问题。
员工待遇,向上?向下?
在美容美发、餐饮、快递、清洁等聘用外来人口居多的行业内,大多数企业员工都不签合同,不交社保。一些劳动者工资未达最低标准,更多的则是比最低标准多出一点点。在这些行业工作的劳动者对于不签合同、没有社保习以为常。提起《劳动合同法》中签合同、交社保的问题,他们的观点分为两派:有长期驻锡打算的人希望签合同、交社保,具有较大流动性的人则不希望签合同,并要求社保折现。
来自山西太原的小白在锡城某中型美发店做洗头工。一个月能拿到1000多元钱的她每月底薪为300元。哪个月不勤快些,薪水就低了。她没有签合同,没有社保,店里其他同事也是如此。该理发店内从业十几年的王先生说,大多数美容美发店都不签合同、不交社保,业内底薪的行情是200元起价,从洗头、烫染、吹风到剪发依次递增到800元。升为发型师后就没有底薪制度了,完全靠提成。员工的试用期通常在一个月左右,全部薪资是每月200元,包吃住。提起《劳动合同法》中签合同、交社保的问题,两人的想法很不一样。小白说,她更希望单位将交社保金折现,而不是个人每个月固定“倒贴”一半。“我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就会离开无锡,当然拿现金更实惠。”来到无锡多年的王先生工作、生活趋向稳定,他希望通过签合同、交社保的方式使自己的未来更有保障。“如果单位不交的话我就自己去交。”王先生说,每月一百多元钱的折现不如未来保障来得重要,可是去哪里找单位挂靠成为一件愁事。
人力资源管理要上层次在新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之际,不少企业选择了不同的规避策略:有的企业为规避无固定期限合同,与职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还有的“人力资源管理专家和律师”,给企业出主意作弊规避劳动法。对于不少企业来讲,低成本一直是唯一的竞争优势,没有其他优势,企业将来难有大的发展。劳动部门认为,企业应以积极的心态去面对新法,而不是以消极的心态去规避。今后企业必须实现由低成本低素质向高成本高素质用工转变,人力资源管理要上层次。比如今后新法的一些规定使企业招人面临风险,“请神容易送神难”,这就要求企业必须严把入口关,招到高质量的人才。
来自网络标签: 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