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日即将实施的 《社会保险法》,其亮点之一就是以法律形式规定,将养老保险的统筹提高到全国层级、进行社保异地转移接续、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监管规范。
千呼万唤始出来的 《社会保险法》,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承载了国人多年的盼望。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在社保制度方面,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惠及城乡的社保体系以及相关的管理措施,使得人民的生活有了更好的保障。
但此前养老金账户和医保账户不能异地转移接续的做法,像一堵墙般横亘在参保人面前。由于社保制度的城乡二元化分割,由于未来工作地点和时间的不确定性以及对社保转移接续的顾虑,外出流动就业的农民工多选择不参保甚至退保。
虽然 《社会保险法》和两个 《暂行办法》统一了全国范围内的城乡养老、医疗保险的转移接续制度,但由于转移接续工作流程和程序的复杂,参保人在异地领取结算极不方便。石墙虽倒,篱笆仍在,人们仍然可能无法真正享受到社保福利的实惠。只有拆掉篱笆,实现全国通兑的社保一卡通才是治本之道。
养老、医疗保险转移接续难,背后真正的原因在于,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差距大、难调和,转出地和转入地政府间对于社保转移接续的利益壁垒难以打破,地方政府出于各自的财政压力而相互踢皮球。
社保利益的分配牵一发而动全身,操作层面将会遇到很多意想不到的难题。政府应在 《社会保险法》的制度框架之下,尽快建立和协调一个利益调整、分配机制以及异地协作机制,解决地方政府间的利益壁垒,保证法律的顺利实施,否则再好的法律愿景也只是 “画饼充饥”。
政府应在 《社会保险法》的制度框架之下,尽快建立和协调一个利益调整、分配机制以及异地协作机制,解决地方政府间的利益壁垒,保证法律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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