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先生来电:因为家中突遭变故,我向单位请了一个月的事假。我到单位上班后,人力资源部通知我说请假那个月的养老保险费由我自己承担。请问,这是否合法?
答: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33工作人员说,主要得看侯先生与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只要他没有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就应该按规定缴费。
至于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按相关比例共同承担,还是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自己完全缴纳,目前国家并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还是参照单位关于事假的规章制度。如果劳动者对单位的做法存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打听整理 接线员 张丹这份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马先生来电:我与一家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合约期为1年,试用期3个月。劳动合同中有一项规定“乙方同意自愿缴纳社保”,单位让员工个人自理,请问,这是否合法?
答:金博大律师事务所程亚彬律师说,单位这种做法不合法。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一年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一个月时间。职工五险一金中,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由单位负责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共同缴纳。公司让员工自己缴纳的规定是无效的。马先生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