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劳动保障局、上海市统计局昨天公布上海市2004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2004年全年人均工资为24398元,月平均工资为2033元,比2003年增长10.1%。
按此计算,单位和个人确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基数,也将从4月1日起调整。按照不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和不低于60%的标准计算,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的上限调整为6099元,下限为1220元,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比例不变。也就是说,如果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水平超过6099元的,缴费基数为6099元;如果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水平低于1220元的,缴费基数为1220元;如果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水平在6099元和1220元之间的,则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水平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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