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物价局日前公告称,从下月起将东莞的出租车承包费由2795元/月/辆上调至3309元/月/辆,涨价原因是“用于发放的哥的工资和缴纳社保”。
对于涨价原因,东莞市物价局解释是受东莞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的影响(由原来的1100元/月上调为现在的1310元/月,上调幅度为210元/月),出租汽车企业在收取增加的承包费后,应依法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义务。
“这是让我们自己掏钱发工资买社保!”东莞一家出租车公司的的哥阿良告诉记者:“对外说是发工资,其实羊毛出在羊身上,自己给自己涨工资真的没必要。”
“的哥自己掏钱支付工资买社保,这很不合理。”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开坛认为,存在劳动关系的双方,应由企业支付工资和按比例缴纳社保。让的士司机给自己支付工资买社保,实际是规避有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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