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不办理退保了,我国社保法规规定从2010年1月开始养老保险今后不得办理退保。
退保有严格的条件限制,仅以下情形可以退保:
(1)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而未缴满15年;
(2)重复参保且结束劳动关系的可退保;
(3)参保人员出国定居;
(4)参保人员死亡。
在深圳参保的异地农村户籍劳务工朋友,目前还不能将养老保险转回户口所在地农村,当前农村还没有建立完善的统筹社会保险体制。建议可以将社保停缴,待以后有政策出台后再说。在此期间,你的社保参保年限将会保留,待以后有接收转移社保的单位了,你可以再进行转移,合并社保。
深圳社保退保办理指南包括:深圳退保怎么办理?在哪儿办理?什么时间办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特区内(即关内离职人员退保):用人单位在特区内参保的员工或以个人缴费形式在特区内缴交社保的深户人员,结算社会保险金及退(转)保业务在社保个人服务中心办理。
社保局个人服务中心地点:福田区八卦岭513栋2楼(八卦岭派出所斜对面)
社保个人服务中心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30—12:00 下午2:00—5:00
周末、节假日不办公
社保咨询服务热线0755-12333 或25924503
社保咨询电话96888改为12333
退保需要提交的材料:
《深圳市企业员工退(转)社会保险金申请表》。
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单位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专用章)。
出示个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如是第二代公民身份证,还须双面复印),并在复印件上注明联系电话。
提交《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或《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社会保障卡》。
提供员工本人在深圳的四大国有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任一家开立的电子借记卡或活期存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