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调整对象为,2010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含按照国发[1978]104号和陕劳社发[2002]77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企业退职人员)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100%退休金的老工人,下同),从今年1月1日起,全省138万企业退休人员将调整提高基本养老金。
昨日,“全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视频会议”上传出好消息,省人社厅公布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具体方案,此次调整幅度略高于全国标准。
哪些人受益
2010年12月31日前办理手续的企退人员
省人社厅厅长鬲向前要求,确保我省今年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在月底前发放到位。
此次调整对象为,2010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含按照国发[1978]104号和陕劳社发[2002]77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企业退职人员)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100%退休金的老工人,下同),从今年1月1日起,全省138万企业退休人员将调整提高基本养老金。
此次养老金调整分为普调(普遍调整养老金,即全体退休人员)和政策倾斜(此类人群在享受普调后,再进一步增加)两部分。
特殊规定
工作较早者设保底数
对参加工作较早的退休人员将设置保底数。本次调整后,对1956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仍不足1700元的,补足到1700元,其中,对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月基本养老金仍不足2000元的,补足到2000元。
本次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未达到所在市养老金平均水平的,将予以补足。
养老补贴提至680元
省人社厅明确规定,对办理了相关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补贴人员的,也将进行调整。
对于按照2008年省政府《关于印发解决未参保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问题试行办法的通知》(陕政发〔2008〕36号)、2009年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解决未参保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09〕86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解决未参保超龄原“五七工”、“家属工”基本生活保障问题的通知》规定,办理了相关手续并领取养老补贴人员,从2011年1月1日起调整提高养老补贴标准,由现在的每人每月480元提高到680元,调整提高养老补贴所需资金按原渠道执行。
相关新闻:国务院:企业养老金明年起每月人均提高140元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扩大大中专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
自2011年1月1日起,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10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全国月人均增加14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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