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年度)办事指南-公积金办事指南 2016-12-19
办理要求: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每年度调整一次。单位住房公积金末次缴存月份为当年6月份,且正常缴存职工数大于零的单位需进行基数调整。 办理场所: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办理要求: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每年度调整一次。单位住房公积金末次缴存月份为当年6月份,且正常缴存职工数大于零的单位需进行基数调整。 办理场所:
申请范围: 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的个人。 办理场所: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本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 个人提供要件材料&
申请范围: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需要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 办理场所: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单
申请范围: 对部分实行承包、提成等薪酬制度的单位职工,因无法统计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可申请按和职工协商确定的月缴存额缴存,但不低于当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的水平。
申请范围: 自设立之日起两年内,且生产经营不稳定、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等于或低于上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80%的单位。超过两年且经济效益差、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等于或低于上一年全市职工月
申请范围: 自设立之日起两年内,且生产经营不稳定、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等于或低于上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80%的单位。超过两年且严重亏损、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等于或低于上一年全市职工
申请范围: 原单位需为已经离开单位的个人补缴住房公积金且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在原单位的。 办理场所: 补缴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或补缴单位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
申请范围: 正常缴存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超过12个月的。 办理场所: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和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