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社保卡“不能做的事”-社保卡使用


1月6日,在乌市东环路边的一家药店里,一位六旬老人拿着自己的社保卡来买处方药。
近日互联网有一条冒用社保卡的新闻引发众人关注,浙江省患有高血压的邹某,让女儿用丈夫老周的社保卡买药,合计报销11376.64元,结果母女俩双双获刑。这起首例冒用社保卡案,给很多人敲响了警钟,也让不少人感到意外。
随着城镇居民医保政策的推行,持有社保卡的市民呈迅速增长趋势。近日,记者从乌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截至2015年年底,乌市城镇居民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80万人。社保卡在手,究竟该怎么用,使用中哪种行为被允许,哪些行为碰触了“红线”,是每个持社保卡的市民应搞清楚的事。
□事例
用女儿的社保卡买药
家住碱泉街的蒋女士有季节性鼻炎,每年秋冬季,她都会用女儿的社保卡到药店购买治疗鼻炎的药物。
她说,家里有人看病买药,都是习惯先看谁的社保卡余额较多,就用谁的,社保卡一家人通用的现象挺普遍的。“我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反正用的都是自家人的卡”。
76岁的张先生偶尔会用儿子的社保卡去药店买牙膏、洗发水等,他认为,社保卡里的钱就像银行卡里的钱一样,都是自己和家人的,要怎么花那是自己的事。“我周围不少人都是这样认为的,也这样用过”。
58岁的朱女士去年在路边捡到一张社保卡,她到药店一查,卡里有300多元,且没设密码,刚开始她想着是不是能用。
可回去后老伴劝她,不知道这样做是否违法,还是想办法还给失主为好,老伴的话让她心里不安了,虽然不情愿,但又不知道用了会不会违法,后来她还是把卡交到了派出所,让警察帮忙寻找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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