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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起江门将全面实现通过社保卡发放城乡居保待遇

2017-02-21 08:00:01 无忧保
10月27日讯,按照国家和省统一推广使用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的要求,逐步规范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发放工作,增强养老金发放的安全性,我市去年首先推行了邮储银行社保卡发放城乡居保待遇,全市已通过社保卡发放城乡居保待遇的参保人约达11万。 今年,为进一步推广使用社保卡,根据《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江门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参保宣传发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从2016年11月起,全市1946年1月1日后出生的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截至2015年12月31日70周岁以下人员)将全面实现通过社保卡发放城乡居保待遇。 已领取城乡居保待遇,符合转换条件(70周岁以下)的参保人,个人无须办理申请手续,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社保经办机构、城乡居保代办银行负责组织实施,城乡居保待遇统一批量转换至参保人的社保卡金融账户发放。 已领取城乡居保待遇的其他人员(70周岁以上),可自主选择到城乡居保代办银行营业网点或镇(街)基层城乡居保经办服务窗口申请通过社保卡发放城乡居保待遇。 首次申领城乡居保待遇的参保人。符合条件享受城乡居保待遇的,应主动申请将城乡居保待遇发放至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 1 2 下一页 末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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