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人社局:滞留社保卡的领取方式


按照广东省关于社保卡发放管理的要求,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5年12月统一回收滞留在各村居委和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障卡,现已完成滞留卡的清点和再分发工作。现就滞留社保卡的相关领取方式说明如下:
1.暂未领取到社保卡的市民,可登录清远市社会保障卡服务平台(http://sbk.qyhrss.gov.cn)查询制卡信息、领取地址。
2.领取社保卡时,需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人员需带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此次回收滞留的社保卡不再由各村(居)委发放,统一由各县(市、区)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发放。
4.企业职工的滞留卡,在企业所属县区的社保卡服务网点领取。
在领取社保卡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请联系各社保卡服务网点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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