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2016社会保障卡实施方案:社保卡替换医保卡


金投保险网(http://insurance.cngold.org/)09月30日讯,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建设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2]24号)及《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社会保障卡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从2016年9月10日起,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加载医疗保险业务功能,社会保障卡替换原医保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替换方法
已领取社保卡的参保人,持原医保卡、社保卡至定点医疗机构、协议零售药店进行替换,替换后原医保卡将停用,医保账户中的余额将自动转入社保卡。
二、替换地点
定点医疗机构、协议零售药店。
三、时间安排
替换时间:2016年9月10日至2017年3月31日
医保卡停止发放时间:2016年10月31日
医保卡停止使用时间:2017年3月31日
四、有关情况说明
1、尚未领取社会保障卡的个人,原医保卡在2017年3月31日前仍可以使用,请尽快通过所在单位办理社保卡申领手续;如因单位原因未及时申领的,个人可于2016年10月1日后自行持身份证明资料到社保卡合作银行网点办理,首次申领免费。申领卡情况和其他相关事项可通过“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湖南省智慧人社app”查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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