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农民工工伤保险认定


【导语】:温州农民工工伤保险认定有哪些流程?需要提交什么材料?本地宝找到了温州农民工工伤保险认定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职工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向参保地对应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要求,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向温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要求,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 3、待遇核定 (1)须带材料: ①《温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书》或《工伤审批表》 ②未及时申报登记的职工,应提供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认的《建设工程项目未及时申报名册职工补办参保登记确认表》 ③病历、出院记录、医疗费用收据 ④有伤残等级的职工应提供《温州市职工因工致残程度鉴定表》 ⑤项目竣工后,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应提供《温州市建设工程项目工伤职工待遇支付延期表》 ⑥因工死亡的职工家属应提供,殡葬管理部门出具的火化收款发票及证明、法定继承人有效证明或代理书 ⑦有供养应提供本人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街道、乡政府有关无经济来源证明、户口簿等材料 ⑧因交通故事引起的工伤应提供《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 (2)办理流程: ①建筑施工企业(用人单位)提供经总包单位项目部确认的《温州市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②业务管理员应对企业填写并盖章的《申报表》等内容进行审核。 ③对符合要求的予以输入计算机,并打印《温州市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核定单》。经业务科长审核后,予以保存。 ④业务管理员通知申报单位来领取《核定单》的同时告知报销金额并要求单位开据收款收据。 ⑤参保单位凭《核定单》和单位收款收据到财务科办理相关手续。 (3)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交通事故除外) (4)办理窗口:各社保经办机构(具体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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