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参保
温州未参保其他人员相关政策


【导语】:温州未参保其他人员的对象有哪些?怎么缴费?无忧保为您整合了温州未参保其他人员政策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到您! 为解决未参保其他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历史遗留问题,方便相关人员进一步了解参保及缴费政策,现将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一)范围对象 具有我省户籍,经组织人事部门或劳动行政部门办理招录用或招工手续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县级以上集体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的职工,被原单位开除或被人民法院判刑(现已刑满释放)而未参保人员。 (二)相关政策 1.在原单位工作年限不能确认为视同缴费年限。 2.缴费基数按2010年市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执行。2011年度市区月缴费基数为2507.20元;缴费比例统一为18%,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记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金。 3.超过60周岁(男、女)人员,享受“年龄偏大人员缴费降低政策”。 (三)缴费办法 凭原工作单位的个人档案或人民法院、公安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及补缴养老保险费手续。 (四)举例说明 1.尚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人员 案例(20)某男,2011年12月份满57周岁,原被劳动部门招工录用到国有企业工作10年,因某种原因被原单位开除。现要求办理参保,补缴办法如下: (1)按18%缴费比例一次性补缴12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金额为:2507.20元×18%×12个月×12年=64986.62元 (2)按2012年、2013年、2014年市区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 (3)到达法定退休年龄60周岁时,缴费已满15年(其中:按18%的缴费比例一次性补缴12年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月缴费3年),按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 2.已到达(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 案例(21)某女,2011年12月份满55周岁,被原劳动部门招工录用到县级以下集体企业工作10年,后因某种原因被判刑(现已刑满释放)。现要求办理参保,补缴办法如下: (1)按18%缴费比例一次性补缴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金额为:2507.20元×18%×12个月×15年=81233.28元 (2)该人员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已满15年,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 3.年龄偏大人员 案例(22)某男,2011年12月份满62周岁,曾被人事部门招工录用到全民事业单位工作10年,后因某种原因被判刑(现已刑满释放)。现要求办理参保,补缴办法如下: (1)按18%的缴费比例及“年龄偏大人员缴费政策”,一次性补缴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金额为2507.20元×18%×12个月×15年×90%=73109.95元 (2)该人员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已满15年,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 (五)待遇享受 上述人员按规定参保缴费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按规定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本养老金补贴组成(在2011年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人员,还可计发过渡性调节金),但不享受最低基本养老金待遇。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