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员工待遇介绍


住房公积金中心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代表市政府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售房款、住房建设债券、住房货币补贴等房改资金的筹集、管理、营运等工作。那么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员工待遇是怎样的呢?请看小编整理的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员工待遇 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收入一般由各事业单位根据市场情况而定,事业单位人员享受的保险福利是按照国家有关的社会保障规定执行,一般要逐步实行社会化。各地的待遇标准不同,具体情况需要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员工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 (四)具有常住户口; (五)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六)年龄一般应为40岁(含)以内(即1975年8月31日之后出生),相关从业经验丰富者可适当放宽1至2岁。 报名所需材料 (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个人纸质简历一份;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一张);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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