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证明是指由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清单,详细载明社会保险投保人的电脑号、身份号、参保起止时间及缴费金额。社保证明必须由社会保险电脑系统打印出来并加盖社保局公章才有效。那么投标要用到社保缴费证明吗?针对这个问题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供参考。
投标用不用社保缴费证明
小编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投标是需要社保缴费证明的。具体缴费证明要求如下:
一、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内容中应包括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等信息,能清楚地反映出相关人员为企业的在职职工,其社会保险由企业为其缴纳,并正常参保。(企业退休返聘人员除外)
二、企业在参加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时,应根据相关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否提供企业自行网络查询的实际情况,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提供网络查询的,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信息管理系统打印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法人章;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由企业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官方网站自行查询,打印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企业法人章,同时载明网络查询方式,供评标委员会备查;
3.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应为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或上月。
三、企业在非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和企业诚信库人员申报和完善时,除应该根据本通知第二条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1.在企业注册所在地以本企业名义为相关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需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保登记证;
2.在企业注册所在地以外的地区以本企业名义为相关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需提供在当地取得的社保登记证;
3.在企业注册所在地以外的地区以本企业分支机构名义为相关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需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在当地取得的社保登记证;
4.相关人员为退休人员的,提供人员的退休证明及企业与其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
上述材料信息发生变化的,参加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的企业应该及时到企业诚信库中予以更新,并携带原件到XXX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入库后,才能编入投标文件。
四、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社保证明材料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出现下列情形的,应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提供企业自行网络查询,而企业未提供网络查询方式的;
2.企业提供的网络查询方式无法查询的;
3.按照第二条第一款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中未显示缴纳保险单位名称、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参保险种、缴费期限、缴费基数等信息的。
五、在评审过程中,企业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无效:
1.按照第二条第一款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未加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法人章的;
2.未按照第三条要求提供社保登记证的(仅适用于非电子招投标项目);
3.投标人拒绝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经澄清、说明或补正,仍不能证明相关人员为企业的在职职工,其社会保险由企业为其缴纳,并正常参保的。
六、相关人员为企业退休返聘人员的,在投标或企业诚信库人员申报和完善时,须提供人员的退休证明及企业与其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
七、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前,可以核查中标候选人的社保证明材料。
八、企业在投标过程中,拟提供本通知规定之外的社保证明材料,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疑问,招标人应作出明确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