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弥补因企业迟缴职工养老保险费,造成职工个人账户金额损失,补缴养老保险费按照济劳险字【1999】7号文件执行。计算方法如下:
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应补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比例*补缴系数。
其中:缴费比例按照现行企业缴费比例执行,即28%,企业20%,个人8%。补缴系数起点为1.1,补缴年度每提前一年系数增加0.1,逐年计算。
例如:某企业职工,于2007年6月办理补缴2001年1年的养老保险,如果2001年实际工资月收入低于当年的缴费下限492元,那么他补缴2001年养老保险费的月缴费基数为492元,年基数5904.具体计算如下:
1、补缴比例:28%
2、补缴系数:1.7
3、2001年社平工资9840
4、补缴年度(2007)上年度社平工资19031
企业补缴金额=19031*(5904%9840)*20*1.7
个人补缴金额=19031*(5904%9840)*8%*1.7
缴费标准以1000元工资为例子
1、(综合医疗是以深圳户籍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工资为基数)
基本养老:1000*(公司10%+个人8%)=180元
综合医疗:1940*(公司4.5%+个人2%)=126.1元
工伤保险:1000*0.25%=2.5元(公司)
失业残保金保险:3233*0.4%=12.93元(公司)
生育保险:1940*0.5%=9.7元 (公司)
总的费用累计共:331.23元
2、(住院医疗是以市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基本养老:1000*(公司10%+个人8%)=180元
住院医疗:3233*(公司0.5%+个人0.2%)=22.63元
工伤保险:1000*0.25%=2.5元(公司)
生育险: 3222*0.02%=6.47元(公司)
失业残保金保险:3233*0.4%=12.93元(公司)
总的费用累计共:224.53元
社保补交费用应按照上述标准来计算,人们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核定一下自己应缴纳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