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讯:今年1月1日起,太原市参保人员持社保卡可以在家门口的太原市医保定点药店,办理有关社保卡的3项业务,即:新增社保卡开卡业务、以及之前就有的社保卡修改密码以及社保卡临时挂失业务。
新增的社保卡开卡业务,需要本人持社保卡、身份证办理。非本人办理时,需要持社保卡、本人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办理。原来就有的社保卡修改密码业务,需要本人持社保卡、身份证办理,非本人办理时,需要持社保卡、本人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使用社保卡原始密码不能购药消费,首次消费需要修改密码。社保卡丢失后,持卡人可凭身份证或正确的身份证号、社保卡号办理临时挂失,临时挂失会在7日后解除,持卡人应尽快到太原市社保大厦一层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办理正式挂失和补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