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公积金转入社保卡可委托办理

2016-10-17 08:00:14 无忧保

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即日起,凡是提取公积金转入本人已激活的东莞市社会保障卡储蓄账户的,办理时无需再携带社保卡,也可以委托他人代办提取业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委托他人代办提取公积金转入社保卡储蓄账户的,转入账户必须是委托人本人的社保卡,且已激活。此外,已绑定提取账户的,提取账户只能转入绑定账户。

标签:   办理社保卡社保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