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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持父亲社保卡 恶意消费42万元获刑3年

2016-10-17 08:00:14 无忧保

社保卡上个人账户的钱是个人财产可以自由支配,随意套现?如果这么认为就错了。赖某持父亲的社保卡在一年间恶意发生医疗消费超42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昨日,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召开的我市医疗保险监管情况通报会上,市社保局提醒参保人,医保卡套现不仅给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带来风险和损失,也给参保人带来损失。欢迎市民举报医保违规行为,举报有奖。

非法利用医保卡套现可获50%利润

“参保人陈某一直有慢性病,行动不便,需要到医院长期开药。保姆马某代劳帮他到医院开药,几次以后她发现有机可乘,刚开始是给自己开些药用,慢慢地她被药贩子盯上了,就开始大量地开药,再把药卖给药贩子牟取利益。甚至在雇主死亡后,她继续盗用该社保卡套药。前后金额高达20万元左右。”市社保局医保监督处处长肖敏静介绍,经过调查取证后已将陈某移送公安机关,被追究刑事责任,判处3年有期徒刑。

肖敏静介绍,工作人员曾打过电话暗访,了解到用社保卡套药出来贩卖,大概能有50%-55%的利润。“深圳大部分参保人年轻、少疾病,个人账户积累较多。部分人认为个人账户是个人的财产可以自由支配。不法分子就抓住这个心理通过在医院蹲点、网络、街头广告灯不法手段散播信息,诱惑参保人。导致有些参保人只看眼前利益,宁愿自己损失资金主动参与套现,甚至没有认识到这种套现基金的行为是犯罪。”她介绍,还有两个案例,都是子女拿父母的社保卡套现,金额高的有40多万元,也被判处了2-3年的有期徒刑。

8个月查处违规金额130余万元

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表示,目前不法分子日益猖獗,而参保人法律意识淡薄,对医保基金和个人账户认识有误区。“很多人认为,个人账户的钱就是自己的,可以自由支配。其实不是的,医保个人账户的钱是医保基金的一部分,专门用于支付门诊基本医疗费用、住院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等,并不是个人的存折。因为深圳参保人医保待遇高,参保人只要个人账户的钱用完后,再看病超过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5%,就可以由统筹基金报销70%,个人只要付30%。很多人就利用这个来牟取不法利益。”黄险峰介绍,为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确保“医保患”三方受益达到共赢,市社保局自2012年4月正式成立医疗保险监督处,主要负责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医疗服务情况监管工作、参保人就医行为监管工作、门诊大病待遇审批等。

据介绍,去年4-12月,医保监督处累计检查定点医疗机构600余家,检查病历近1.7万份,共查出违规病历3000余份,涉及违规金额130余万元,核卡约10万人次(其中住院4万人次,门诊6万人次),发现冒卡住院、非医保记账住院6例。检查处方诊疗单等100余万张,违规金额63万元。共接受投诉举报80余宗,12宗立案调查,并全部结案,涉及金额25万元,并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标签:   社保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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