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固原社保个人余额查询 固原,古称高平、原州,简称“固”。公元前114年建城,丝绸之路必经之地。地处黄土高原上六盘山北麓清水河畔。位于西安、兰州、银川三省会城市所构成的三角地带中心,宁夏五个地级市之一和唯一的非沿黄城市。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中心城市,宁南区域中心城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交通枢纽。少数民族地区,2011年户籍总人口为155.32万,回族人口71.8万,占全市44.5%,人口输出大市。宁夏回族聚居地,全国最大的回族聚居地,是伊斯兰文明与中原文化交汇处。中国四大马铃薯种植基地之一。着名的红色旅游城市,是长征十大潜力城市之一。
政府驻地: 固原市原州区高平路
电话区号: 0954
邮政区码: 756000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及标准,负责发放失业保险金并提供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经办机构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一)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与《条例》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
(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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