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专家
杜亚楠
10 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经历。担任员工关系、社保公积金运营及管理工作。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咨询管理服务。熟知北京社保公积金政策,具备实操经验。擅长从员工社保福利方面为客户提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及风险管控计划。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2017-11-22 08: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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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外地亲戚在北京务工 受了工伤 右腿被截肢 单位一直拖着不报工伤
答: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你亲戚的伤情构成四级伤残,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获得下列赔偿,要在一年之内申请赔偿,标准为,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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