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专家
杜亚楠
10 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经历。担任员工关系、社保公积金运营及管理工作。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咨询管理服务。熟知北京社保公积金政策,具备实操经验。擅长从员工社保福利方面为客户提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及风险管控计划。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2017-11-28 08: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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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本人工伤十级,厂交五险社保中心赔1万2千多元钱,本人正常工资4500左右,厂里未足交工伤基数只交1
答: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工伤保险待遇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补足。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58条 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降低部分由该用人单位支付。
《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要求用人单位不足差额,但劳动者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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