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专家
杜亚楠
10 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经历。担任员工关系、社保公积金运营及管理工作。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咨询管理服务。熟知北京社保公积金政策,具备实操经验。擅长从员工社保福利方面为客户提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及风险管控计划。





保你社保不断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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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2 08: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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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咨询北京关于工作日晚上加班回家路上被电动车撞伤期间工资怎么算?
答: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在停工留薪期内:第一是工资总额,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但总的来说: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那绩效这一块不发的也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
在实际生活中,很多企业都实行“底薪+绩效(或是计件)”工资的形式,故工伤以后停工留薪期工资就出现了不同的支付方式。以我们处理的为例。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如果底薪高的话,有两块,一般都是让企业按“底薪+相关福利”来支付,计件工资一般就不支付了,绩效工资这一块看情况定,求个在职员工平均数发也行: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第二是指“本人工资”也就是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中所指的“工资”,是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每月支付的停工留薪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也有按最低工资80%支付的)。各地都应该有相关的文件依据的《工伤保险条例》中所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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