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专家
杜亚楠
10 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经历。担任员工关系、社保公积金运营及管理工作。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咨询管理服务。熟知北京社保公积金政策,具备实操经验。擅长从员工社保福利方面为客户提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及风险管控计划。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2017-10-25 08: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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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最新
答:购买、建造,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男性45岁(含45岁),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原单位撤销,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户口簿、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按以下程序办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提取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继承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租发票(或收据)、解散或者破产的、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
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
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大修自住住房的.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翻建或大修的房屋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下岗、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以后提取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大修自住住房的,首次提取时,首次提取时、房地产权证、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但所提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失业(或下岗)人员。
无上级主管部门,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提取时:
申请时间
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
出境定居的,提供签证和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
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
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建造、翻建。
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租房自住的;
离休。
提供失业证(或下岗证)、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出境定居的。
翻建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提取程序
符合上述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且职工住房公积金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由开户银行发给《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
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提取,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及职工本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发生上述、、项情形的,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房地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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