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专家
杜亚楠
10 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经历。担任员工关系、社保公积金运营及管理工作。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咨询管理服务。熟知北京社保公积金政策,具备实操经验。擅长从员工社保福利方面为客户提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及风险管控计划。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2017-12-05 08:00:02
A-
A+
问:花都区社会保险
答:缴费基数
广州市花都区社保分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
养老保险:缴纳单位比例:14%(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20%);个人8%。
医疗险:单位比例:8%,个人2%。
失业险:单位比例:0.9%/2%5%,个人0.5%。
工伤:单位比例:0.5%,个人不用缴费。
生育:单位比例0.85%,个人不用缴费用。
重大疾病:18
广州花都社保
条件
具备广州市户籍或在本市就业并参保的;
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且正在本市参保的;
在广州市缴费年限时间长的省属单位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
参保人即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且缴交基本养老保险的最后参保地为广州市。
资料说明
广州市户口本、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原社保机构核发的个人账户手册或清单(经盖章的缴费清单);
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书》;
属机关事业单位调动的提供调动证明文件;
用人单位代办的还需提供单位社保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其它情况转入接续所需资料。
办理流程
申请人在广州市参加养老保险后,需携带上述资料到广州市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同时提交《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广州市社保机构按所需的相关资料予以审核。符合转入条件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向申请人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寄出;
原参保社保机构确认后向广州社保机构发出转移清单和转移基金;
广州社保机构完成转入确认,并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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