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专家
杜亚楠
10 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经历。担任员工关系、社保公积金运营及管理工作。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咨询管理服务。熟知北京社保公积金政策,具备实操经验。擅长从员工社保福利方面为客户提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及风险管控计划。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2018-07-12 14:3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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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广州劳动者并非因第三人侵权引起的工伤,是职业病算工伤吗?
答:劳动者患职业病,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并享受工伤保险补偿,没有什么争议。然而职业病不同于一般的工伤,劳动者患职业病,大多治疗周期较长、医疗费用较高。并且许多职业病很难治愈,即便能够治愈,劳动者也很难恢复到患病前的身体状况,对其之后生活有一定影响。仅仅依靠工伤保险补偿不足以弥补劳动者的损失,容易激化社会矛盾。
针对劳动者患职业病的情形,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58条的规定:“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即如果工伤保险补偿不足以弥补劳动者因患职业病造成的损失,对于尚未弥补部分,劳动者可以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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