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专家
杜亚楠
10 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经历。担任员工关系、社保公积金运营及管理工作。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咨询管理服务。熟知北京社保公积金政策,具备实操经验。擅长从员工社保福利方面为客户提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及风险管控计划。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2017-11-25 08: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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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杭州劳动法在试用期间出现伤残事故是怎样规定的?
答:打个比方,劳动合同期限自2013年3月2日起至2014年3月1日止,劳动者在2013年3月31日发生事故伤害,由于2013年3月31日为星期天,其中试用期自2013年3月2日起至2013年5月1日止,所以用人单位当日向开户的社保部门邮寄《杭州市参加社会保险新增参保职工申报表》和《工伤认定申请表》,用人单位就履行了自己的法定义务,同时也避免了支付劳动者工伤保险待遇的风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十八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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