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专家
杜亚楠
10 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经历。担任员工关系、社保公积金运营及管理工作。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咨询管理服务。熟知北京社保公积金政策,具备实操经验。擅长从员工社保福利方面为客户提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及风险管控计划。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2018-08-30 08: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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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跨省社保转移应如何办理
答:跨省社保转移应如何办理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办理社保转移接续手续,原参保地与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
构应在
45
天内办结审核、确认、跨地区转续等程序。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
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如何办理跨省社保转移问题:
根据《暂行办法》,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办理社保转移接续手续,原参保地与新
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应在
45
天内办结审核、确认、跨地区转续等程序。
具体的流程为:
参保人提出申请——原参保地开具参保缴费凭证——新参保地
15
日
内审核
(
符合条件的向原参保地发函,
不符合条件的作出说明
)
——原参保地收到函
15
日
内办理各项手续
(
参保人员欠费的,在本人补缴后办理手续
;
本人无力补缴的,欠缴费时
间暂不计算缴费年限,
补缴后再计
)
——新参保地收到转移的关系和资金后
15
日内办结。
参保人员达到基本
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
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
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
保手续
;
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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