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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社保转移应如何办理

问:跨省社保转移应如何办理

2018-08-30 08:00:01 A- A+

问:跨省社保转移应如何办理

答:跨省社保转移应如何办理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办理社保转移接续手续,原参保地与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

构应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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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内办结审核、确认、跨地区转续等程序。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

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如何办理跨省社保转移问题:

根据《暂行办法》,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办理社保转移接续手续,原参保地与新

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应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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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内办结审核、确认、跨地区转续等程序。

具体的流程为:

参保人提出申请——原参保地开具参保缴费凭证——新参保地

15

内审核

(

符合条件的向原参保地发函,

不符合条件的作出说明

)

——原参保地收到函

15

内办理各项手续

(

参保人员欠费的,在本人补缴后办理手续

;

本人无力补缴的,欠缴费时

间暂不计算缴费年限,

补缴后再计

)

——新参保地收到转移的关系和资金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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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内办结。

参保人员达到基本

养老保险

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

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

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

保手续

;

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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