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专家
杜亚楠
10 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经历。担任员工关系、社保公积金运营及管理工作。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咨询管理服务。熟知北京社保公积金政策,具备实操经验。擅长从员工社保福利方面为客户提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及风险管控计划。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2017-11-19 08: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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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何认定失业人员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答:失业人员符合社会保险法规定的失业条件(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
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终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终止劳动合同的;
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即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的的情形;
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即无过失性辞退;
由用人单位按照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即经济性裁员;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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