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专家
杜亚楠
10 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经历。担任员工关系、社保公积金运营及管理工作。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咨询管理服务。熟知北京社保公积金政策,具备实操经验。擅长从员工社保福利方面为客户提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及风险管控计划。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2017-10-24 08: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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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在上海工伤停职留薪期间本人工资怎么算法?最低是多少?
答:海市工伤赔偿中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
缴费工资是指工伤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一些用人单位存在为了少缴费低报职工缴费工资的情况,导致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低于劳动者应当享受的数额,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职工个人工资总额低于上海市上年平均工资60%的,按上海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60%核定缴费工资;高于上海市上年平均工资300%的。
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是指所在单位全部职工缴费工资之和。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规定》,职工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按上海市上年平均工资300%核定缴费工资。
上海市如果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的缴费工资应该与其实际工资一致且不低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但实践中,除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外、计件工资、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费、各种奖金,由用人单位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适用核定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职工本人不缴费,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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