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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受到工伤的问题.

问:实习生受到工伤的问题.答:实习生因工受伤的,其损害应当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法律规定,产生纠纷的,应当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实习生与用工单位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而属于劳务关系。《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

2017-10-27 08:00:02 A- A+

问:实习生受到工伤的问题.

答:实习生因工受伤的,其损害应当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法律规定,产生纠纷的,应当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

实习生与用工单位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而属于劳务关系。《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是指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而学生实习并不是以实习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实习是其学习的一部分,实习并非法律上的就业行为。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这也进一步认证了学生实习不属于就业,实习学生与用工单位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而属于劳务关系。

属于劳务关系的情况下,实习学生在工作中因工受伤的,所受损害应当适用《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如果就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应当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而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不需要经过劳动仲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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